原標題:三中全會后中國金融改革新藍圖
市場起“決定性作用”是金融改革的核心,優化金融組織體系是金融改革的突破口,深化金融改革要協同配合推進。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簡稱為《決定》)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作為經濟體制改革重要組成部分的金融改革,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后如何推進,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而這份裡程碑意義上的《決定》,描繪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新藍圖的同時,也進一步明確了金融改革的目標和路線圖。
金融改革目標和基本原則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場體系”。這是對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健全促進宏觀經濟穩定、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現代金融體系”的改革目標的具體落實。
“完善金融市場體系”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是金融組織體系改革,包括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等;二是金融要素價格體系改革,包括人民幣匯率利率市場化、健全國債收益率曲線、資本市場雙向開放、加快資本項目可兌換等;三是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包括完善金融監管、建立金融保障制度與退出機制、保障金融安全和穩定等。
現在,中國經濟發展中存在著較為嚴重的金融與實體經濟相背離,主要表現為:
一是金融支持實體經濟不到位,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長期未能得到有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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