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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建設是為農民而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論堅持全面深化改革》第一卷、第二卷

金姍姍

2025年10月09日08:5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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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村建設是國家發展的根基,關系著億萬農民的生活福祉與社會的全面進步。提升鄉村建設水平,是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必然要求,是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國家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在習近平總書記《論堅持全面深化改革》第一卷、第二卷中,不少篇目都對鄉村建設作出重要論述。《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落地見效》強調:“鄉村建設是為農民而建,必須真正把好事辦好、把實事辦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是對鄉村建設為誰而建、怎樣建設鄉村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科學回答,深刻揭示了農民在鄉村建設中的主體地位,為推進鄉村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學指引。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論堅持全面深化改革》第一卷、第二卷中有關鄉村建設的重要論述,要深刻認識和科學把握農民在鄉村建設中的主體地位,在鄉村建設中更好發揮農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使鄉村建設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農民。

  農民是鄉村建設的受益者也是主力軍

  農民既是鄉村建設的受益者,也是鄉村建設的主力軍。推進鄉村建設,要從農民的需要出發,實現農民對美好生活的期待﹔也要充分發揮農民的創造力和智慧,讓農民用自己的雙手建設自己的家園。從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來看,人的主人翁身份和主體性不是天生的、先驗的存在,而是在人的認識和實踐活動中生成的本質,是后天獲得的人的本質力量。馬克思指出:“人雙重地存在著:主觀上作為他自身而存在著,客觀上又存在於自己生存的這些自然無機條件之中。”這一論斷奠定了理解農民“為我性”與“我為性”辯証關系的理論基礎。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強調:“正因為各個人所追求的僅僅是自己的特殊的、對他們來說是同他們的共同利益不相符合的利益,所以他們認為,這種共同利益是‘異己的’和‘不依賴’於他們的”。這揭示了在一定條件下,個人主體性與集體主體性存在內在張力。這一張力作用在鄉村建設中表現為:一些農民的利益訴求是具體的、局部的,而鄉村建設需要的是整體的、長遠的規劃。如何將農民的“為我性”與“我為性”有機統一起來,是鄉村建設面臨的關鍵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改革的偉大實踐,推動我國農業生產、農民生活、農村面貌發生巨大變化,為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我國農村改革之所以能夠取得巨大成功,很關鍵的一點在於把為農民改革與依靠農民改革有機統一起來。比如,當年小崗村18戶農民率先發起了大包干,成為農村改革的源頭。交足國家的、留夠集體的,剩下就是自己的,這種農業生產經營方式,契合農業生產特點,兼顧了國家、集體、農民利益,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解放了農村社會生產力。又如,新時代以來,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願,我們把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現承包權和經營權的分置並行,既能更好保障農戶對土地的承包權,也能更好用活土地經營權。

  把握農民在鄉村建設中的主體地位,就要充分認識到實現農民權益既是鄉村建設的目的,也是鄉村建設的手段。習近平總書記在《確定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讓農民吃上長效“定心丸”》中指出:“要堅持把依法維護農民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落地見效》中強調:“發展鄉村產業要讓農民有活干、有錢賺”﹔在《依靠科技和改革雙輪驅動加快建設農業強國》中強調:“讓廣大農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同時,習近平總書記也關注農民在鄉村建設中主體性的發揮,鼓勵農民以主人翁的姿態建設鄉村。習近平總書記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落地見效》中指出“農戶能干的盡量讓農戶干”“要尊重基層和群眾創造,鼓勵地方積極地試、大膽地闖,用好試點試驗手段,推動改革不斷取得新突破”﹔在《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中強調“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

  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深刻體現了鄉村建設為農民而建與依靠農民而建的有機統一。“為我”是農民主體性實現的前提和結果﹔“我為”則是農民主體性實現的狀態和過程,二者相互聯系、有機統一。縱觀我國40多年的改革開放進程,不僅使農民的每一分勞動都和他們的切身利益聯系起來,而且激發了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推進鄉村建設需要充分實現和發揮農民主體性

  為農民而建,能夠確保鄉村建設始終朝著正確目標前進﹔依靠農民而建,能夠使鄉村建設始終擁有源源不斷的動力。推進鄉村建設,需要充分實現和發揮農民主體性。

  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實現和發揮農民主體性的核心力量和組織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有效實現黨的領導的堅強戰斗堡壘”“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抓黨建促鄉村振興”。這些重要論述既繼承了馬克思主義關於農民問題的基本觀點,又結合新時代中國具體實際提出了解決方案,即通過基層黨組織,將農民個體的利益訴求整合為集體行動的共同意志,將農民個體的“為我性”有效轉化為集體的“我為性”,把廣大農民群眾凝聚起來,形成強大合力。基層黨組織是維護農民利益、凝聚共同意志的核心力量。鄉村建設涉及基礎設施建設、人居環境改善、公共服務提供等多個方面,政策體系復雜、任務艱巨。隻有通過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和推動,才能確保政策不變形、不走樣,真正落到田間地頭,切實使政策惠及每一位農民。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凝聚調動廣大農民參與到鄉村建設中來,要靠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和號召力。建好建強農村基層黨組織,才能最大限度實現和發揮農民的主體性。

  鄉村建設要遵循城鄉發展建設規律,從實際出發,遵循分類原則,突出地方特色,隻有這樣才能更好順應農民意願,真正做到鄉村建設是為農民而建。我國鄉村地域遼闊,村庄類型豐富多樣,同時,隨著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村庄格局也會繼續演變分化。習近平總書記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落地見效》中指出:“有的村庄會聚集更多的人口和產業,有的會逐步同城鎮融合,有的會逐漸衰落。”針對這種分化趨勢,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合理確定村庄布局分類,看得准的先干起來,看不准的可以等一等。”習近平總書記還批評了鄉村建設中不注重保護傳統村落和鄉村特色風貌的問題:“有的盲目大拆大建,貪大求洋,搞大廣場、造大景點﹔有的機械照搬城鎮建設那一套,搞得城不像城、村不像村﹔有的超越發展階段、違背農民意願,搞大規模村庄撤並。”從這些重要論述中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把握分類施策的工作方法,尊重農民意願,把地區特色融入鄉村建設中,才能展現鄉村振興活力,調動農民參與鄉村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何為“分類”?習近平總書記在《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中指出:“分類就是中央提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分類要求我們遵循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這一馬克思主義的活的靈魂,在鄉村建設中實現普遍性與特殊性的辯証統一。比如,浙江“千萬工程”,以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的環境改善為重點,帶動鄉村的整體建設,造就萬千美麗鄉村,造福萬千農民群眾。在實施過程中,立足不同類型的地形地貌、區分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城郊村庄和純農業村庄,結合地方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農民接受程度開展工作,注重從群眾需要出發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廣泛動員農民群眾參與村級公共事務。

  干部隊伍是推進鄉村建設的關鍵力量,其能力素質必須與農民主體性建設的要求相匹配。調研顯示,當前一些地方的基層干部隊伍面臨“雙重稀缺性”困境:一方面,系統掌握鄉村發展規律、深諳鄉土社會運行邏輯的干部少﹔另一方面,兼具區域發展視野與地方性開發能力的干部更為稀缺。習近平總書記在《以全面從嚴治黨新成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指出,有的干部“不願做不會做群眾工作,同群眾隔著一堵‘心牆’”。這種“心牆”問題在鄉村場域比較突出。比如,有的干部將城市治理模式簡單移植到農村,用“標准化”替代“在地化”,導致出現“規劃圖紙飄在牆上,產業項目懸在空中”的治理失靈。這種“雙重稀缺性”困境折射出部分干部存在“三個脫節”:認知體系與鄉村實際脫節、工作方法與群眾需求脫節、發展理念與地域特色脫節。當前,推進鄉村建設,亟須培養造就一支既深諳“地方性知識”、又善於激發農民主體性的復合型干部隊伍。

  廣泛凝聚農民智慧和力量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經過多年的新農村建設和鄉村建設,我國農村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實現了“從無到有”,正在向“從有到優”轉變,當前,鄉村建設已進入提檔升級的新階段。秉持“鄉村建設是為農民而建”的重要理念,廣泛凝聚農民的智慧和力量,不斷提升鄉村建設水平,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主心骨”作用。將農民個體分散、局部的利益,整合和凝聚為鄉村集體行動的共同意志,基層黨組織在其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發揮著“主心骨”作用。隻有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主觀能動性,才能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習近平總書記在《干事業、抓改革要勇於擔當、善於作為》中指出:“要做好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的工作,最大程度爭取理解和支持。”首先,做好政策“轉譯”工作是基層黨組織發揮“主心骨”作用的前提。政策本質上是農民訴求的制度化表達,但政策文件話語與農民日常話語還有一定距離,需要將鄉村建設的宏觀政策轉化為農民聽得懂的“土話”。基層黨組織要通過這一轉化做好政策宣傳闡釋工作,架起有效的溝通橋梁。其次,整合利益是基層黨組織發揮“主心骨”作用的關鍵。在鄉村建設中,基層黨組織可以通過“四議兩公開”等機制,平衡農民個體利益與集體發展目標﹔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如合作社、土地入股等,讓農民共享發展紅利﹔建立“村民議事會+專家智庫”的協同決策機制,讓農民充分參與鄉村公共事務,變“要我建設美麗鄉村”為“我要建設美麗鄉村”。最后,提升農民能力是基層黨組織發揮“主心骨”作用的動力引擎。基層黨組織可以通過系統性能力建設,將農民個體的“我能”轉化為集體的“我們能”。通過技能賦能、組織賦能、治理賦能、科技賦能等,培養更多鄉村振興人才,把農民個體力量聚合為推動鄉村全面振興的集體能量。

  構建科學有效的分類體系。首先,建立鄉村價值再發現機制。習近平總書記在《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中指出:“我們一定要認識到,城鎮和鄉村是互促互進、共生共存的。”破除“城市中心主義”思維定式,樹立城鄉融合發展觀。先調研當地情況,再制定政策,發展“在地化經濟”,比如,浙江“千萬工程”中的“一村一品”模式,使產業與地方資源深度綁定﹔保護鄉土記憶,比如,貴州苗寨的“活態傳承”實踐,將非遺技藝轉化為文旅資源。其次,基於功能導向與發展階段實施分類治理。摒棄“一刀切”的治理傾向,把鄉村建設項目與村庄實際功能對應起來。比如,具備區位優勢或特色資源的產業集聚型鄉村,可著力開發經濟功能﹔分布在城市圈、交通圈內,承擔“城市后花園”功能的城鄉融合型鄉村,可致力於開發服務功能﹔集中在我國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涵養型鄉村,應竭力保護生態環境,履行好生態功能﹔等等。根據鄉村區位、功能、文化、產業等特色,科學確定其發展目標,實行差異化的鄉村建設推進策略,走各具特色的鄉村建設路子。傳統村落和鄉村特色風貌,絕非封閉的懷舊符號,而是鄉村全面振興的內生性、創造性資源。當一個個村庄都能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保持其“文化基因”,當億萬農民真正成為鄉村建設的“劇中人”,我們方能構筑既有中國氣派又具地域特色的鄉村新圖景,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奠定堅實的鄉土根基。

  打造農村復合型干部隊伍。習近平總書記在《以全面從嚴治黨新成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指出:“在重大工作、重大斗爭第一線培養干部、錘煉干部”﹔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中強調:“加強能力提升,讓領導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在游泳中學會游泳”。建設農村復合型干部隊伍,要注重在實踐中、在第一線培養和淬煉干部。基層干部如何在第一線“百煉成鋼”?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一是推行“同吃同住同勞動”的沉浸式培養,比如,可以要求鄉村干部至少掌握1項農業技能、結對5戶農民家庭、主導發展1個本土產業項目等。二是針對鄉村干部的考核,將“方言土語”“民俗節律”“生態智慧”等“地方性知識”掌握程度納入考核指標。三是採用“駐村夜話”“院壩黨課”等新型群眾工作法,通過“土專家”與“學院派”協同授課,推動干部實現從“外來客”到“自家人”的身份轉換。唯有讓干部腳底沾滿泥土、心中沉澱鄉情,才能守護好“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傳家寶,最終在廣袤田野上構建起“各美其美、美美與共”的鄉村現代化新圖景。

  (作者單位:浙江師范大學)

  《 人民日報 》( 2025年10月09日 09 版)

(責編:任佳暉、彭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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